一、基本情況
2016年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以來,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中國電信集團)堅持貫徹“兩個一以貫之”,持續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。但從實踐情況看,對所屬子企業的管理仍帶有傳統行政式管理色彩,現代公司治理體系尚待進一步完善,如存在治理主體責權邊界不夠清晰、董事會職權落實不到位、董事會建設存在薄弱環節、經理層活力需進一步激發等問題。2020年以來,為深入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,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,中國電信全面統籌部署各級企業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工作,推進各級企業在公司治理中加強黨的領導,健全治理機制,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,助力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。
二、經驗做法
(一)在公司治理中堅持和全面加強黨的領導
一是落實和鞏固黨組織的法定地位。下發《子企業公司章程管理辦法》和《章程指引》,指導各級子企業全面修訂公司章程,把握國有企業“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促落實”的功能定位,在章程中明確黨委的具體權責范圍,規范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的要求和程序。目前中國電信境內子企業(除有外資股東情況)已全部落實黨建進章程。
二是加強黨組織工作規范,厘清責權邊界。集團公司制定《黨組工作規則》,明確黨組職責、規范黨組會議事規則,修訂《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研究決策重大事項清單(2021年版)》,細化黨組決定的重大事項28項、黨組前置研究討論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29項。出臺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指引》,指導各級子企業制定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,修訂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實施辦法,理順決策程序。
三是推動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相融合。堅持“雙向進入、交叉任職”的領導體制,符合條件的黨組織班子成員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。堅持把提高企業效益、增強企業競爭力、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各級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在黨建責任制考核中進一步突出經營業績導向和黨員群眾評價。指導新設立子企業嚴格做好“四同步、四對接”工作,并加強跟蹤督促。
(二)全面加強董事會建設
一是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。對照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子企業董事會應建盡建范圍標準,結合企業實際,按照“市場化程度較高且有較大投資決策權的主體必須納入” 、“可不納入不等于不可納入”等原則,對全集團各級子企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,研究形成應建董事會子企業名單。
二是重點配強外部董事。啟動集團公司董監事人才庫組建工作,積極拓寬專職董事來源,并同步推動專職董事配備工作。目前,全集團已初步形成超過800人的外部專兼職董事人才庫。以集團黨組管理外部董事人才庫為例,外部董事人才儲備114人,其中專職外部董事已達49人;董事來源由過去單一以總部專業條線正副職為主,擴展增加工作經歷和經驗豐富的黨組管理轉非領導人員。
三是健全董事會規范運行機制。集團公司出臺《董事會規范運作指南》,指導各級子企業規范董事會運作,提高董事會行權能力,強化董事會決策能力。各級子企業完善董事會工作制度,制定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《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》《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》等,保障董事會科學有效運行;董事會堅持集體審議、獨立表決、個人負責的制度,嚴格規范會議程序,提高決策質量;完善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有關制度,落實董事會向股東負責的要求。
(三)切實推進董事會職權落實
一是合理確定落實董事會職權企業范圍。對照國資委關于落實董事會職權重要子企業范圍標準,結合企業實際,細化制定中國電信落實董事會職權重要子企業篩選標準,綜合考量企業在集團主業范圍內重要程度、市場化程度、治理基礎、企業經營狀況等,選取重要子企業率先推進落實董事會職權工作。
二是一企一策制定落實董事會職權方案。重點子企業按照集團公司《推進各級子企業加快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通知》,結合企業實際,制定加強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工作計劃,明確工作目標、主要措施、配套制度、進度安排、監督管理等要求。
三是積極探索差異化授權放權。修訂《總部權力清單》,對總部授權放權事項清單、審批備案事項清單、權責事項清單進行修訂,進一步優化對省公司、專業公司授放權事項。結合二級企業業務特點、企業屬性,個性化對投資決策額度范圍、法人設立權限等進行差異化授權,促使董事會成為真正的公司決策主體和責任主體。
(四)積極探索數字化治理
一是打造“四云”平臺,賦能外部董事規范高效履職。充分發揮企業自研應用和專線接入保障等技術優勢,建立“云閱文、云會議、云調研、云保障”的“四云”平臺,進一步完善外部董事履職支撐工作機制。
二是打造集團級公司治理數字化平臺,強化規范治理。依托股權信息管理系統完善治理板塊,推動全級次子企業治理信息進系統,實現基礎情況可視化、治理規范程序化、履職支撐信息化,構建中國電信治理全視圖,培養子企業規范治理意識,提高規范治理水平。投后管理單位基于數字化平臺功能對子企業董事會建設、運行、職權落實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,強化閉環管理。加強投后管理單位的治理管控能力。
三、改革成效
通過集團公司頂層部署、子企業因地制宜全面落實,中國電信各級子企業正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。
(一)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實現制度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。目前集團下38家設立黨委的重點子企業已按照設立董事會、設立執行董事、未設董事會、混合所有制企業等情況,分層分類修訂完成本單位黨委研究決策重大事項清單,更好理清了黨委權責范圍,進一步規范了黨委工作規則。
(二)董事會建設工作顯著加強。目前集團下136戶應建范圍內子企業已全面建立董事會。集團各級子企業100%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。部分子企業,如互金公司、財務公司等結合企業實際,成立戰略、風險、審計等專門委員會,進一步增強決策科學性。
(三)做實分級授權為企業“松綁”。目前10家重要子企業已依章程落實董事會職權,近50%子企業已建立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制度。通過落實董事會職權、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制度,“一企一策”有側重、分先后、有條件地為企業進行分層分類授權,做到層層“松綁”,成為所出資企業增強活力的“推進器”。如互金公司通過董事會向經理層合理授權,2018-2019年董事會審批事項減少了88%,加大提升了公司的決策審批效率。
隨著現代治理體系的逐步建立,各級子企業經營活力得到顯著提升,廣大干部員工創新發展活力得到有效激發。2021年,中國電信全集團收入保持快速增長,連續9年獲國資委央企負責人業績考核A,連續4年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A,企業改革發展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效,多項重點專項工作獲得突破,實現了“十四五”良好開局。向好的發展趨勢證明,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動能的效果已開始顯現。